111、援外物资报检时需提供承包总合同或内部购销合同,内部购销合同中必须有“援XX国XXX项目的内部购销合同”的字样。
112、援外物资供货厂商资质审定:凡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产品,必须向获证企业采购,禁止在市场上采购。
113、申请出境货物预检报检的范围是:整批出口货物尚不具备出运条件的;分批出口的货物。
114、重新报检的要求是: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交付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
(2)交还原发的证单,不能交还的应按规定办理。
第四章进出境集装箱、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的报检
1、《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是由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0年1月11日发布的。
2、申请集装箱检验检疫时应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等单据。
3、申请人在报关前,向进境口岸所在地区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请,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
4、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在输报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搬运或拆箱。
5、出境集装箱报检应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信用证、装箱积载单、装箱明细单。
6、出境集装箱应在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装运。 7、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运前申请适载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
8、集装箱箱体外表动植物检疫,主要检查有无非洲大蜗牛和土壤等,并对来自动植物传染浒国家和地区的集装箱箱体外表实施防疫消毒。
9、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10、所有进/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11、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的应检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应当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13、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14、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经检疫发现有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必须进行封存或者销毁处理。
15、对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出境的运输工具,其动植物检疫要求为:发现危险性病虫害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性病虫害的,作除害处理后方可装运。
16、装载动物出境的运输工具,其检疫要求是:装载前应当在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消毒处理。
17、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采取现场预防措施,对上下运输工具或者接近动物的人员、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和被污染的场地作防疫消毒处理。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出境。
19、船舶的入境检疫,必须在港口的检疫锚地或者经检验检疫机关同意的指定地点实施。
20、船舶在入境检疫时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资料为:航海健康申报书,船舶除鼠或免予除鼠证书、食品、饮用水、压舱水清单、预防接种证书和健康证书。